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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1日電)新北市議員廖裕德的競選幹部涉嫌在民國103年選舉時行賄,一審新北地院判他當選無效,案件上訴後,二審高院今天維持一審判決,當選無效確定,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有望遞補。 廖裕德競選幹部涉嫌在103年選舉時,在競選總部附近交付郭姓女子新台幣3萬元,指示以每票500元代價買票,郭女一審被判1年9個月、褫奪公權5年。 而廖裕德本人雖然沒有涉賄,但對手落選頭李婉鈺則提當選無效之訴。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判廖裕德當選無效,全案上訴後,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維持一審認定,當選無效確定。 依照選舉訴訟制度,當選無效採二審制,高院判決確定後,李婉鈺可望遞補廖裕德的職缺。10506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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